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 征收单位:禅城区公用事业局;
· 代收单位:佛山市水业集团公司;
· 居民每户每月8元;
· 餐饮服务、食品加工销售、美容美发的工商户按营业面积每户每月每平方
米0.96元,其余的工商户按营业面积每户每月每平方米0.4元;
· 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工矿企业等按实际发生排放量计
收192元/吨 ;
· 2007年9月1日起执行 。
· 代收单位:佛山市水业集团公司;
· 居民每户每月8元;
· 餐饮服务、食品加工销售、美容美发的工商户按营业面积每户每月每平方
米0.96元,其余的工商户按营业面积每户每月每平方米0.4元;
· 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工矿企业等按实际发生排放量计
收192元/吨 ;
· 2007年9月1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