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佛山高明区公办幼儿园网上报名指南(时间+入口)
导语 2023年秋季学期,高明区公办幼儿园小班将于3月23日-27日进行网上报名,本次招生共提供1680个学位。
2023年秋季学期,高明区公办幼儿园小班将于3月23日-27日进行网上报名,本次招生共提供1680个学位。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23日9:00-3月27日12:00
二、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
三、报名入口:点击打开(需在微信上打开)
请各家长在报名时间内进入报名系统,点击【幼儿园报名】注册登记入园信息。
特别提醒:
如果未在高明通进行通行证认证(类似实名认证),系统会提示先进行通行证认证,认证完成之后才能进入“招生报名”板块。
四、报名入园类型:
(一)具有与报读幼儿园所在镇(街道)一致户籍的适龄儿童;
(二)军人子女(经佛山市教育局、佛山军分区政治部审核)、佛山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
(三)符合《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企事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方案〉的通知》的企事业高层次人才子女;
(四)幼儿园本单位在职教职工的直系亲属;
(五)城镇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所属小区的购房业主子女;
(六)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报读幼儿园所在镇(街道)有住宅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儿童;
(七)持有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
五、报名资料:
网上报名时,须登录报名系统上传以下电子版资料。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凡提供虚假资料者,何时发现,何时取消报名资格。
(1)基本资料:所有报名的适龄儿童均需要提供户口簿原件(户口簿户主页、户主常住人口登记卡页、儿童父或母及儿童页)。
(2)户籍生:提供与报读幼儿园所在镇(街道)一致户籍的户口簿原件。
(3)优待人员报名时还需按照以下要求提交资料:
①军人子女。
须按照《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政干〔2014〕3号)提供《佛山市军人子女享受教育优待申批表》(即“政干〔2014〕3号”的附件2),符合条件经公示后可优先安排。
②佛山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须按照《佛山市教育局佛山市应急管理局佛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印发〈佛山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佛教基〔2020〕5号)提供相关资料,符合条件经公示后可优先安排。
③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须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提供相关资料,符合条件经公示后可优先安排。
④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
须按照《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家属关爱帮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组通〔2017〕44号)提供相关资料,符合条件经公示后可优先安排。
⑤高明区企事业高层次人才子女。
须按照《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企事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方案〉的通知》提供相关资料,符合条件可享受当地户籍生入园待遇。
⑥幼儿园本单位在职教职工的直系亲属。
须提交学校出具的《证明》原件,符合条件经公示后直接录取。
⑦城镇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子女。
须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镇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所属小区的住宅房产权证明,如:不动产证、房产证或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完契税证明,其适龄子女可优先被相应的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直接录取。
(4)按房产入园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报读幼儿园所在镇(街道)有住宅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儿童,除基本资料外,还须提供住宅房产权证明,如:不动产证、房产证或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完契税证明。经审核通过后可参加第二阶段志愿录取。
(5)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港澳居民适龄儿童须提供香港、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其随迁子女须提供香港、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及适龄儿童与父母(或一方)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可参加第二阶段志愿录取。
(6)后期补充资料。已被录取的儿童在正式注册入读时还需向幼儿园补交医院开具的入学体检证明和儿童接种疫苗证明,以上证明均为三个月内有效。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佛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高明幼儿园】,可获取高明公办幼儿园网上报名入口,报名时间,报名指南,报名入园流程及招生计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