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三水区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导语 为做好三水区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三水区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认定对象
1.佛山市三水区户籍人员;
2.持有佛山市三水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区外户籍人员;
3.佛山市三水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佛山市三水区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佛山市三水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5.驻佛山市三水区内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广东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以上人员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免试认定:
1.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非国考”。
对于符合以上条件用同一张毕业证申请免试认定的,有且只有1次免试认定的机会,不得重复认定,如抱侥幸心理瞒报免试认定经历重复取得教师资格证者,一经发现撤销其申请的教师资格证,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参与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免试认定与持有的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免试认定”。
其他(非免试)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申请的“任教学科”与考试合格证明科目一致。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国考考试”。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中的“常见问题”“1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问题”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10-56761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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