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第一中学2025年自主招生方案
导语 根据《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佛山教招〔2025〕11号)文件精神,我校自主招收一批具有拔尖创新潜质的学生,进行专门化培养。
佛山市第一中学2025年自主招生方案
一、招生计划
招收具有拔尖创新潜质的学生100名。
二、报名条件和方法
(一)报名资格
1.佛山市五区初中应届毕业生(含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以及在外地就读返回我市参加中考的学生)均可报名,非本市户籍的普通借读生也可大胆报考。
2.综合素质优秀,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具有健康体魄、健全人格、远大志向和社会责任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初中学业成绩特别优秀,参加初三级联考或区统考综合成绩优异的学生。
(2)在数理方面有特长,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或信息学等学科学习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5月15日至18日,学生登陆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http://zsks.edu.foshan.gov.cn)进行报名。
2.网上报名需要填写或上传以下材料:
(1)填写初三3次大型考试的成绩(如上学期期末考试、一模、二模等)。
(2)获奖情况或其它证明材料(同一项目只填写最高等级),没有可不填报。
如在网上报名时有疑问可以致电(0757-82838917)咨询廖老师和石老师。网上报名之后可以查询是否报名成功。
(三)资格审核
佛山一中自主招生工作小组登陆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浏览“已确认”的学生报名资料,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学校自主招生工作小组将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参加自主招生综合评价的考生名单。考生可登陆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查看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审核结果。
凡提供虚假成绩、虚假材料骗取综合评价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该生综合评价资格或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三、综合评价办法
(一)志愿填报
自主招生学校志愿单列安排在中考志愿表的提前批第二层,报名参加我校自主招生并且资格审核已通过的考生,“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志愿栏只能选报佛山市第一中学。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批次(层次)志愿录取;未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继续按志愿表投档,不影响后续批次录取。
(二)综合评价
1.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根据“广东省佛山市第一中学”公众号发布的通知指引,领取并打印准入证,凭准入证按时到学校参加综合评价。
2.综合评价时间和地点:2025年7月5日(佛山市招生办暂定),组织对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在佛山一中校内开展自主招生综合评价。
3.综合评价内容:重点评价学生核心素养,包括语言能力、数学思维、科学素养。
自主招生综合评价结果,按满分200分呈现,计算方法:(汉语120分+数学思维150分+英语120分+科学素养110分)*200/500。
4.综合评价结果在综合评价结束后2天内对考生公布(具体公布时间,届时以市教育局统一要求为准),对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申请复核。经核查无误后,学校在综合评价结束后4天内将评价结果上传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
四、录取方式
市招生办参照考生中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综合表现评定档案及综合评价结果,予以投档录取。未完成自主招生计划自动收回,转为佛山一中普通生计划在后续批次招生录取。
(1)文化成绩:我校属于“双高”数理类招生学校,依据有效填报我校自主招生志愿考生的合成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合成总分由中考总分占 60%,学校综合评价结果占40%的比例构成(注:学校综评统一满分设为 200分,转换系数为 740/200=3.7,合成总分=中考总分 740 分×60%+综评 200 分*3.7×40%)。考生中考总分不得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数相同按“同分比较原则”排序录取优先者。
(2)综合表现: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综合表现评定要求达到 B 等级(含 B等级)以上。
五、收费标准
被佛山市第一中学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其收费标准与普通生相同。自主招生报名及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评价不收费。
六、咨询、申诉与监督
(一)招生咨询:廖老师、石老师0757-82838917
(二)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757-82802460(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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