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驻禅现役军人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可申请公办初中转学,须提交优待审批表。公安英烈及因公牺牲伤残民警子女同样享受优待政策。
佛山禅城初中转学军人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优待政策
驻禅现役军人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可申请转入禅城区公办初中就读,需提交相关优待审批表等材料,统一到荣山中学办理。
一、适用对象
(1)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2)驻禅现役军人子女优抚对象
(3)驻禅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以上三类人员子女可按照相关优待政策申请转入禅城区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二、军人子女申请材料
驻禅现役军人子女优抚对象申请转学需提交以下材料:
(1)《禅城区公办小学(初中)转学情况登记表》(在转学系统中打印)
(2)学生的学籍档案证明(原就读学校出具,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打印,加盖原学校公章)
(3)报名学生及父母的户口簿(含户口簿首页)、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已按相关文件要求填写《佛山市军人子女享受教育优待审批表》并申报的,由教育部门向相关部门核实,申请人无需重复提交已核实材料。
三、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申请材料
驻禅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申请转学需提交以下材料:
(1)《禅城区公办小学(初中)转学情况登记表》(在转学系统中打印)
(2)学生的学籍档案证明(原就读学校出具,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打印,加盖原学校公章)
(3)报名学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含户口簿首页),学生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已按相关文件要求填写《佛山市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享受教育优待审批表》并申报的,由教育部门向相关部门核实,申请人无需重复提交已核实材料。
四、公安英烈子女申请材料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申请转学需提交以下材料:
(1)《禅城区公办小学(初中)转学情况登记表》(在转学系统中打印)
(2)学生的学籍档案证明(原就读学校出具,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打印,加盖原学校公章)
(3)报名学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含户口簿首页),学生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安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证明
五、资料提交地点
军人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转学申请需统一到荣山中学提交资料,请家长于7月4日携带完整材料前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