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二手房交易税费介绍
导语 什么是二手房交易税费?二手房交易税费怎么算?以下是关于佛山二手房交易税费的信息,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根据税法的规定,个人销售二手房,卖方应缴纳以下税费:
(一)销售方应缴纳的税费:1、营业税:按5%的税率缴纳;2、土地增值税:按0.5%的核定征收率缴纳;3、个人所得税:按20%的税率缴纳;4、印花税:按购房合同上记载的购房金额的0.0005(即万分之五)缴纳;5、城建税:按应缴营业税额的7%缴纳;6、教育费附加:按应缴营业税额的3%缴纳;7、堤围费:按应缴营业税额的3%缴纳。
(二)购买方应缴纳印花税,按购房合同上记载的购房金额的0.0005(即万分之五)缴纳。
二、有关税收政策:
(一)营业税1、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1)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2)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3)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2、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销售、转让住房应缴纳的营业税:营业额×5%,自2010年1月1日起:
(1)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2)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3)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二)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土地增值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土地增值税。
(四)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