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选聘正副校长需要什么条件?

导语 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选聘义务教育学校正校长1名,副校长3名,选聘条件和资格详见正文。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养。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关爱学生,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2.业务素养。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善于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

  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相应学段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质量观和人才观,了解和掌握学生健康成长规律。

  (二)基本资格

  1.任职(工作)经历。

  应聘小学校长职位的须为国内小学、初中、高中现任校长,或现任副校长2年以上;

  应聘初中副校长职位的须为国内初中、高中现任副校长,或现任主任2年以上;

  应聘小学副校长职位的须为国内小学、初中、高中现任副校长以上,或现任主任2年以上。

  2.学历层次与专业技术资格。

  应聘校长职位,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及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应聘副校长职位,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及副高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教师资格。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4.年龄。应聘校长职务年龄应在50岁以下(1971年11月25日后出生),应聘副校长职务年龄应在45岁以下(1976年11月25日后出生)

  5.工作业绩。个人教育教学及管理业绩显著,具有履行职责能力,且近4年的学年考核须为合格以上等次。

  6.身体状况。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应获得以下荣誉或奖项之一:

  省级以上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省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级以上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地市级以上名教师、名班主任、名校长、首席教师,以及与上述相当的荣誉或奖项,具体由顺德区教育局结合应聘者实际情况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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