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二救助安置中心是做什么的?(事业单位)

导语 广东省第二救助安置中心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法定代表人为 丘志旺,更多介绍见正文。

  广东省第二救助安置中心地处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是广东省民政厅直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中心职能:承担粤中及粤西地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安置和跨省接送任务;承担现有安置人员的管理工作;承担省政府交办的外侨难民的特殊安置任务。

机构全称 广东省第二救助安置中心
主要职责 广东省第二救助安置中心,公益一类,正处级。核定事业编制4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主要职责: 承担粤中及粤西地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安置和跨省接送任务;承担现有安置人员的管理工作;承担省政府交办的外侨难民的特殊安置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行政科、财务科、救助管理科、安置管理科、社工科
机构负责人 丘志旺
办公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良沙路
邮政编码 528315
联系电话 0757-28861530(正常上班时间接听)
传真 0757-28838874
更新时间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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