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佛山禅城区首期共有产权房申请指南(时间+地点+价格)
导语 佛山禅城区共有产权房第一期还剩余36套房屋,第一期剩余的36套房屋将对外公开出售60%产权份额。
一、基本情况(2023年5月25日更新):
佛山禅城区共有产权房第一期还剩余36套房屋,第一期剩余的36套房屋将对外公开出售60%产权份额。
二、申购时间和地点:
申购时间:即日起至至2023年6月30日,每日上午9:00-下午17:30。
申购地点:禅城区福宁路213号首层,
咨询电话:0757-83807371,佛山市一昊房地产策划代理有限公司(中介机构)。
三、申购条件:
(一)申购人为本区户籍居民的:
1、申购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
2、申购人及家庭成员在申购前5年在本市没有住房转让记录。
3、申购人及家庭成员户籍在村委会的,应当未享受过宅基地政策。
4、申购人夫妻离异前在本市拥有产权住房的,离异后无房一方单独提出申购,申购时点距办理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时点需满3年。
(二)申购人为非本区户籍居民的:
1、申购人持有本区有效居住证(新市民)。
2、申购人在申购之日前在本区连续购买社会保险费满5年,且申购之一个月前保持参保状态。
3、申购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且申购前5年在本市没有住房转让记录。
4、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且户籍在村委会的,应当在本市未享受过宅基地政策。
5、申购人夫妻离异前在本市拥有产权住房的,离异后无房一方单独提出申购,申购时点距办理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时点需满3年。
五、申购资料:
1、禅城区共有产权住房申购表(原件,详见附件3)。
2、申购人及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或居住证(复印件,现场检验原件)。
3、申购人的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交结婚证;再婚的提交再婚一方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离异的提交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丧偶的提交丧偶证明。复印件,现场检验原件)。
4、最近5年连续购买社保缴纳证明(非本区户籍的申购人需提交,原件)。
5、村委会出具的未享受过宅基地政策的证明(户籍在本市村委会的申购人及家庭成员需提交)。
六、现场看房:
第一期共有产权住房的36套空置房源、第四期共有产权住房中的第三类298套空置房源可供现场参观,请申购人根据对应的中介机构自行预约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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