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特种作业培训补贴申请条件

导语 户籍地、或常住地、或求职就业地在佛山的各类劳动者自费参加培训或自学提升技能、取得相应证书并持有广东省区域内制发的社会保障卡。

  (一)户籍地、或常住地、或求职就业地在佛山的各类劳动者。

  备注:申请人向户籍地、常住地或求职就业地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时,需对应提交所在区户籍、居住或就业证明。其中,居住证明为申请地核发的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就业证明为在申请地依法参保凭证。

  (二)自费参加培训或自学提升技能、取得相应证书(包括我省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国家授权的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技能等级证书,以及我省核发的、纳入补贴范围的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

  (三)持有广东省区域内制发的社会保障卡。

  注:

  (1)已在企业或机构享受免费技能提升培训的劳动者,不得重复申领该培训项目的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2)参加培训时符合申领条件、但审核补贴发放时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得申领相应补贴。

  (3)同一劳动者一年内(自然年度)可申领三次技能提升补贴(含机构提供的免费培训),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同一工种证书只能申请一次补贴;且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与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不得重复申领重复享受。

  (4)近3年内存在弄虚作假、以欺骗手段获取技能补贴行为的,不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