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异地就医备案办理条件及材料
导语 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临时跨省就医人员。详见正文。
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人员: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长期在异地居住的灵活就业人员、在职职工(非单位派驻)、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职工、退休人员(户籍不在异地)或居民等】。
2、异地安置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4、临时跨省就医人员(办理时备案类型选择“临时异地人员备案”)
人员类别 | 办理条件及材料 | 备案有效期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包括长期在异地居住的灵活就业人员、在职职工(非单位派驻)、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职工、退休人员(户籍不在异地)或居民等】。 |
户籍在异地或长期异地居住超过180天的人员,提供本人异地的户口簿或居住证。 |
①提供居住证的按居住证有效期;
②提供户口簿的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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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安置人员 | 户籍在异地的退休人员,提供本人异地的户口簿。 | 长期有效 |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 单位派驻市外工作的职工,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拟派驻异地工作超过(含)180天的证明或异地工作单位证明或工作合同。 |
①根据单位立派出证明或异地工作单位证明或工作合言格定备案有效期;
②中途停保或变更参保单位的,其异地京尤实资格自原参保单位停保次月起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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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跨省就医人员 (办理时备案类型选择“临时异地人员备案”) |
自行到省外联网医疗机构住院的人员,不需提供证明材料,入院前办理备案即可。 | 长期有效 |
注意:参保人非长驻(住)异地,自行到市外省内联网医院就医的,不需备案,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在医疗机构办理就医登记和直接结算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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