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在佛山购房贷款申请流程

导语 符合贷款条件的深圳缴存职工在佛山市申请公积金贷款,向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提供户口簿以及缴存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等材料。

  深圳公积金在佛山购房贷款申请流程

  1、借款人向受委托银行递交申请资料;受委托银行自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把审核资料送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2、市公积金管理部门自受委托银行送达借款人申请资料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意见,并通知受委托银行;

  3、贷款申请经市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借款人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有关房屋抵押手续;

  4、受委托银行向市公积金管理部门送达借款合同和抵押手续资料后,申请放款。

  5、市公积金管理部门把贷款资金划到受委托银行指定的专户上,受委托银行再把贷款资金划到售房方(含售房单位和售房人)或承建商账户。

  办理地点

  从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职工可选择以上任意一间银行提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除以上银行外的银行不能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于以上银行所属支行的受理情况,职工可直接向相关承办银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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