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公积金在佛山买房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导语 在珠海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须满足借款人和配偶中任一方为佛山市户籍,或借款人配偶在佛山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符合贷款申请之月起,前六个月连续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在其他条件均符合佛山市公积金贷款规定的情况下,可到受委托银行提交贷款申请。

  珠海公积金在佛山买房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规定,在珠海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须满足借款人和配偶中任一方为佛山市户籍,或借款人配偶在佛山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符合贷款申请之月起,前六个月连续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在其他条件均符合佛山市公积金贷款规定的情况下,可到受委托银行提交贷款申请。

  贷款标准

  贷款以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普通自住住房(规划用途为“住宅”)为发放对象,规划用途为非住宅的(如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商业或商务用房等)不予发放贷款。普通住房标准,参照省住建厅《关于确定我省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粤建房字〔2005〕58号),“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 的规定执行。

  扩展资料

  房地产开发商开发的楼盘是否都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1、申请条件

  一手房商品房都需要开发商到住房公积金部门申请楼盘报备和登记,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商品房符合条件,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依据:《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第七条“为防范风险、规范管理,对需开办贷款业务的商品房楼盘,由受委托银行先行报送楼盘资料。对不符合条件的楼盘不发放贷款,以维护职工的权益和保障贷款资金安全。

  “二手楼”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贷款,不需办理楼盘资料申报。

  2、办理资料

  对需办理公积金购房抵押贷款业务的商品房楼盘,由受委托银行先行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楼盘所在区域管理部)报送楼盘资料进行登记(备案)。

  由受委托银行报送楼盘备案资料如下:“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预售许可证(或权属证明书)”,上述资料复印件由开发商加盖公章。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佛山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贷款】,即可获取佛山住房公积金办事预约入口,贷款办理指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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