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禅城区社保关系转入手续

导语 办理养老转入到禅城区内任一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办理失业、医疗的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到禅城区内任一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其他人员到参保所属镇(街道)社保分局。

  一、办理流程

  1、参保人到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医疗、失业保险的《参保缴费凭证》,养老保险转入不需要提供《参保缴费凭证》,省内不需要办理养老转移(深圳除外)。

  2、办理养老转入到禅城区内任一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办理失业、医疗的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到禅城区内任一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其他人员到参保所属镇(街道)社保分局。经审核后符合转入条件的,禅城区社保局可在平台发送《接续联系函》至转出地社保机构,或开出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的《接续联系函》由禅城区社保局代寄到对方社保机构,或由参保人自行前去办理。

  3、禅城区社保局收到对方社保机构发出的转移接续信息表(或参保人到原社保机构办好转出手续后,带回转移接续信息相关表格),并且需转入的养老基金已达账(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没有基金转移),社保局凭转移接续信息表等资料录入参保人的异地参保历史。

  二、办理方式

  (一)线下办理

  1、预约途径

  ①通过禅城区政府网→佛山政务服务预约平台→我要预约。

  ②通过“禅城一门式”或“佛山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预约。

  2、窗口办理

  办理养老转入到禅城区内任一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办理失业、医疗的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到禅城区内任一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其他人员到参保所属镇(街道)社保分局。

  ①祖庙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禅城区朝安北路25号祖庙街道行政服务中心1楼;

  ②石湾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禅城区惠景路17号石湾行政服务中心1楼;

  ③南庄镇行政服务中心: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4楼;

  ④张槎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禅城区张槎一路115号华南创谷科技园11座2楼;

  ⑤祖庙社保分局:禅城区朝安北路25号祖庙街道行政服务中心3楼;

  ⑥张槎社保分局:禅城区张槎一路115号华南创谷科技园11座3楼;

  ⑦石湾镇社保分局:禅城区惠景路17号石湾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2楼;

  ⑧南庄社保分局: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4楼。

  (二)线上办理。

  1、养老保险(退伍军人、跨养老保险制度转移等不适用;仅限开通“网上办理”服务的地区):

  ①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关系转移→社保转移申请。

  ②“掌上12333”APP→服务→人社服务→社保关系转移→社保转移申请。

  ③支付宝中的“市民中心”→社保→关系转移查询→社保转移网上申请。

  2、医疗保险

  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个人服务→按部门分类→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转移接续手续办理→在线办理→上传相关资料

  3、失业保险转移暂不适用线上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佛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社保转移】,即可获取佛山社保关系转移网上办理入口,办理指南,相关问答等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