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顺德区2023年上半年普通住房标准

导语 普通住房标准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住宅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低于23018.73元/平方米。

关于顺德区2023年上半年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告

顺住建告〔2022〕28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确定我省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粤建〔2005〕58号)和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确定我市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佛建〔2005〕4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区人民政府审定的2022年下半年住房平均交易价格,我局制定了2023年上半年顺德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

  按照上述相关规定,顺德区2023年上半年商品住房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为

  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二、单套住宅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

  三、实际成交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低于23018.73元/平方米

  特此通告。

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2年12月14日

  其中,实际成交价格相比2022年下半年的标准,下调了9.69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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