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顺德区社保参保证明申请指南

导语 参保人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各镇街社保办事处使用自助终端机打印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保证明,或者就近的村居行政服务站、医院、车站等公共场所配属的市民之窗打印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保证明。详见正文。

  参保单位、个人,公检法、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等相关部门到顺德社保各镇(街)社保办事处申请开具有关社会保险证明业务的,按以下规定和流程办理

  一、自助打印个人参保证明(含养老、工伤、失业保险)

  (一)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保证明

  参保人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各镇街社保办事处使用自助终端机打印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保证明,或者就近的村居行政服务站、医院、车站等公共场所配属的市民之窗打印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保证明,还可以通过下载“i社保”APP、微信手机APP、“支付宝”手机APP、“粤省事”小程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自助打印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保证明(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自助打印参保证明流程须知》)。

  (二)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参保证明

  参保人可通过“粤医保”小程序自助打印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参保证明(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自助打印参保证明流程须知》)。

  二、参保单位和个人申请开具参保证明

  如需申请开具相关参保证明,申请人需持以下资料到顺德社保各镇(街)社保办事处办理。具体如下:

  (一)参保单位申请开具本单位参保证明

  1、单位盖章确认的《开具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表》;

  2、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工商部门核发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二)申请开具个人参保证明(五险)

  1、参保人签名确认的《开具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表》;

  2、参保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如委托他人代办申请的,还需提供:

  1、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需明确委托事项)。

  (三)公检法、行政机关等部门申请开具参保证明

  1、单位介绍信(含经办人姓名、证明内容);

  2、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属执法部门委托律师申请的,还需提供执法部门调查令(调查令中需明确律师执业证名字、执证号等相关情况)和律师执业证。

  (四)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具委托当事人参保证明

  1、诉讼当事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诉讼当事人委托书;

  3、单位介绍信;

  4、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五)其他须知

  1、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指大陆居民的身份证或佛山市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的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2、申请人向顺德社保各镇(街)社保办事处提交申请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各类参保证明交申请人。不符合条件的,顺德社保将出具《不予受理告知书》。

  3、《开具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表》可在顺德社保网站(www.shunde.gov.cn/gdsdsi)“业务办理与表格下载”下的“保险关系”区内第二页查找下载,或到顺德社保各镇(街)办事处索取。

  4、申请人申请开具特殊格式的参保证明时,可由其提供相关证明式样。符合受理条件,且需开具的证明内容与顺德社保信息系统记载的信息相符予以办理;需开具的证明内容含超出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信息系统记载信息的,只对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记录的信息部分提供证明。

  三、网办服务平台的单位打印参保证明流程

  (一)省网办服务平台登录方式

  网上搜索并进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简称“省网办服务平台”),登录网址:1、个人登录;2、单位登录。参保个人和参保单位需通过注册、认证流程,最后登录“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系统”页面可办理或申请社保业务。

  (二)省网办服务平台注册及认证流程

  1、个人注册流程。

  参保个人登录省网办服务平台,应先点击“个人注册”功能,录入个人基本信息,注册个人账号,使用银联卡进行实名认证后,方可登录用户使用系统。

  2、单位注册流程。

  (1)单位注册:

  参保单位登录省网办服务平台,需要进行单位实名验证。参保单位经办人应先注册个人账号并使用银联卡实名认证,再使用个人实名认证账号在登录的页面点击“单位注册”功能,按要求录入“单位所属实名认证人员信息”→“单位信息登记”→“短信验证注册”页面信息,完成单位注册流程。

  (3)单位绑定经办人和授权:

  利用单位账号登录后,在单位用户中心可以按需绑定经办人,同时也可以设置单位常用联系人。单位在绑定经办人账号之前,应通知经办人员完成个人账号的注册和实名认证;绑定授权完成后,通知经办人员登录完成同意单位授权请求操作。

  (3)单位经办人同意单位授权:

  单位经办人,用个人账号登录系统后,在用户中心可以完成同意授权操作。

  (4)单位获取授权码:

  单位账号不能办理具体业务,需由被绑定的单位经办人员办理社保业务。因此,单位账号必须完成个人实名认证,单位经办人员应持以下资料到单位所属镇(街)社保办事处申请获取单位授权码:

  ①《开具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表》(一式两联,“申请事由”说明单位授权何人为经办社保业务人员,并注明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信息);

  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或者工商部门核发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③被授权人身份证;

  ④申请人身份证。

  ⑤个人实名认证

  单位经办人员获取单位授权码后,在网办通过绑定授权码进行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单位形式使用系统。

  四、单位申请开具企业上市社保守法证明

  企业因上市需要,申请开具上市社保守法证明的,请先联系区金融局进行业务申办,后续相关流程将由区金融局与顺德社保局进行对接。顺德社保局将根据区金融局提供的材料,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出具证明,并于办结后联系企业取件。

各镇(街道)社保办事处办公地址及业务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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