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用人单位帮职工补缴社保费要交滞纳金吗?

导语 需要。按照社保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为员工参保缴费的,单位需要收取滞纳金。详见正文。

  佛山用人单位帮职工补缴社保费要缴纳滞纳金吗?

  答:需要

  按照社保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为员工参保缴费的,单位需要收取滞纳金,滞纳金的计算公式:滞纳金=补缴本金×天数×0.0005。具体补缴本金、利息及滞纳金将在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追溯补缴社保费核定表(地税托收)》中显示。

  温馨提示

  根据《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印发关于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补缴业务工作指引的通知》(佛人社〔2019〕75号):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补缴养老保险费应按规定的缴费比例各自承担补缴本金,补缴所需的利息和滞纳金由用人单位承担。利息和滞纳金计算方法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缴费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不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的,在用人单位补缴社保费的同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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