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积金汇缴方式

导语 公积金汇缴方式有委托扣缴、自主汇缴两种。推荐办理委托扣缴,可有效减少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详见正文。

  佛山公积金汇缴方式有哪些?

  汇缴方式分为委托扣缴、自主汇缴两种。推荐办理委托扣缴,可有效减少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

  一、委托扣缴

  缴存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签订《委托扣缴住房公积金协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月按协议扣缴住房公积金的汇缴方式。即缴存单位只需每月依时办理好人员变动。灵活就业人员须采用委托扣缴方式汇缴。

  二、自主汇缴

  缴存单位当月变更业务完成后,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fsgjj.foshan.gov.cn)或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开户银行,核实当月应缴信息并作缴款确认,获取缴款登记号(以JK开头的号码)后,按应缴金额划账至住房公积金专户(不接受现金缴款),并在转账摘要栏(或用途栏)准确填入缴款登记号。

  未按照上述方式汇缴的(例如办理委托扣缴后操作缴款确认、不作缴款确认就直接汇款、汇款时不备注缴款登记号等),均为不规范的汇缴方式,将直接影响汇缴的准确性、及时性。同时中心保留对缴存资金作原路退回的权利。

  扩展资料

  单位已把某月份的住房公积金划账至住房公积金中心专户,为什么迟迟未记入个人公积金账户或被退回?

  1、单位的汇款已被银行退回。因收款账号或户名填错、字迹模糊不清等原因,汇款可能未能进入中心专户,直接被银行退回原账户,需向银行咨询了解。

  2、单位未按规范的自主汇缴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当无法判断该笔资金的来源和用途时,会被退回。

  提醒:不接受灵活就业人员通过自主汇缴方式每月缴交住房公积金(汇缴以往月份住房公积金的除外)。因此,灵活就业人员主动汇款的,将无法进入个人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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