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共有产权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导语 借款人向受委托银行递交申请资料,贷款申请经市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借款人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有关房屋抵押手续;受委托银行向市公积金管理部门送达借款合同和抵押手续资料后,申请放款。详见正文。

  佛山共有产权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借款人向受委托银行递交申请资料,受委托银行自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把审核资料送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2、市公积金管理部门自受委托银行送达借款人申请资料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意见,并通知受委托银行;

  3、贷款申请经市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借款人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有关房屋抵押手续;

  4、受委托银行向市公积金管理部门送达借款合同和抵押手续资料后,申请放款;

  5、市公积金管理部门把贷款资金划到受委托银行指定的专户上,受委托银行再把贷款资金划到售房方(含售房单位和售房人)或承建商账户。

  办理材料

  1、身份证;借款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借款人家庭有未成年子女的,提供户口簿

  2、提供有效的共有产权住房网签买卖、预售或现售合同

  3、缴交首期款的凭据(共有产权住房为商品房“一手房”的,提供商品房开发商出具的购房首期款发票、收据;共有产权住房为“二手房”的,提供受委托银行确认的缴交首期款凭证,并同时提供购房发票。)

  4、《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申请确认表》。

  5、《佛山市个人住房查询结果》,需在买卖合同网签后出具,并在出具之日起1个月内提供审核。

  6、符合贷款条件的异地缴存职工在佛山市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提供户口簿以及缴存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如: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缴存存折等)。

  7、特殊原因需提交的资料。

  办理地点

  佛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为建设银行佛山市分行、工商银行佛山分行、农业银行佛山分行、中国银行佛山分行、交通银行佛山分行等五家。

  PS:具体网点及联系方式可登录我中心网站(http://fsgjj.foshan.gov.cn)或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查看。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佛山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贷款】,即可获取佛山公积金佛山房贷利率查询,公积金贷款指南,贷款规定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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