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汽车充电桩报装材料一览

导语 需要用电人身份证明材料;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详见正文。

  佛山汽车充电桩报装资料一览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1 用电人身份证明材料 1、充电设施个人自用: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军人证(现役)、护照、驾驶证、户口本、回乡证(台胞证)、外国护照、外国永久居留证(绿卡)、其它有效身份证明文书等材料复印件(其中之一);
2、充电设施为企业(机构、组织)自用或经营:需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团法人执照》等材料(其中之一以及法人身份证明材料)或上级单位(组建单位、主管单位等)证明文件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其成立的文件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证照、证明
2 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用电人本人或企业、组织机构负责人办理无需提供)。
3 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材料 1、车位/车库物业权属证明
2、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充电桩)项目如无法提供车位物业权属证明材料的,可提供经村(居)委、业主委员会、物业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公司出具的车位使用权(使用权一年及以上)证明文件
3、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充电桩)项目如存在以下情况,应按相应要求提供补充资料:
对于占用小区/村委公共场所的项目,如小区停车场等,需提供业主委员会、物业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或村委会出具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意书
如用户仅租用车位,所提供租赁关系的证明文件(租赁合同)载明使用权需在一年及以上
对于在社会公共场所的项目,如路边、公共绿地等,需提供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划建设等证明材料和许可材料
4 其他相关资料 安装充电设施同意书(详见附件)

  附件下载

  1、安装充电设施同意书(适用于可以提供车位物业权属证明、处于非物业管理区域、占用公共区域)。

  2、物业管理区域改建、扩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申请表(适用于可以提供车位物业权属证明、处于有物业管理区域、占用公共区域)。

  3、停车位使用权证明以及安装充电设施意见(适用于无法提供车位物业权属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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