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一般性岗位补贴什么时候申请?

导语 首次申请应于签订首次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享受补贴期限须在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期限内。详见正文。

  佛山一般性岗位补贴什么时候申请

  1、首次申请应于签订首次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享受补贴期限须在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期限内;

  2、补贴对象原则上应按季度(或半年)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的补贴(具体为:首次可按季度或半年申请上一季度或前半年的补贴,续申请时按首次选择执行。其中季度为自然年度的一、二、三、四季度,半年为1-6月或7-12月,最后一次申请不超过6个月即可)。

  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向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审核。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并通过高拍仪录入系统,即刻作出受理决定。

  ①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在《一般性岗位补贴申请表》上加具审核意见,提交上一级复核;

  ②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材料不齐的,当场出具《行政审批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

  3、材料复核。复核人员对材料进行复核,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在《一般性岗位补贴申请表》上加具复核意见,提交上一级审批。

  4、审批公示。对受理审核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批,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一般性岗位补贴汇总审批表》加具审批意见。

  5、审批结果。审批人员须在公示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的形式送达申请人。

  6、核定划拨。财政部门对《一般性岗位补贴汇总审批表》进行核定,核定无误的,将资金划拨至申请单位账户,人社部门跟踪并记录资金划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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