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南海区补领离婚证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需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户口簿原件;每人2张2寸(宽3.5cm*高5.3cm)红底的单人近6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半身免冠照片;到原结婚地的婚姻登记处复印离婚登记档案等。详见正文。

  佛山南海区内地居民补领离婚证需要什么材料?

  1、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户口簿原件(家庭户口的必须提供完整的户口簿;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原件的,必须提供加盖有户口簿保管单位红色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办理;户口簿遗失的,可凭户籍地派出所出具有效的户籍证明原件办理)。

  2、每人2张2寸(宽3.5cm*高5.3cm)红底的单人近6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半身免冠照片(照片要求:正面照;头和脸不歪斜或侧转;头发不遮挡五官;不戴有色眼镜、婚纱、头饰、帽子,少数民族当事人是否免冠从习俗;不穿露肩或吊带上衣;头部应占照片的2/3。不允许使用婚纱照、剧照、艺术照、浓妆照、表情夸张及穿戴有损严肃性服装饰物的照片)。

  3、到原结婚地的婚姻登记处复印离婚登记档案(南海区内婚姻登记档案已联网,均可在南海区民政局登记处复印)。

  备注:若当年在南海范围外登记结婚的,需要回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查回当年离婚档案,加盖原婚姻登记机关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

  4、如有证件信息或人员身份变更,导致现持有的身份证件上的信息与离婚档案信息不一致的,需提供公安部门或有权机构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原件(具体证明材料请咨询户口所在地或原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

  5、当事人为现役军人,必须提供本人有效的军人证件及居民身份证原件、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必须是2021年启用的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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