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指南

导语 参保人员死亡且领取其他养老保险死亡待遇的、参保人出国(境)定居并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达到领取待遇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本人又不愿继续缴费或者趸缴、已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等情况,可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手续。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居保个人账户清退办事指南(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一、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可提出申请:

  1、参保人员死亡且领取其他养老保险死亡待遇的。

  2、参保人出国(境)定居并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达到领取待遇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本人又不愿继续缴费或者趸缴。

  4、已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等情况。

  二、办理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一)广东省社会保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1、参保人死亡。如申请人主动提供死亡证明。

  ①公安机关出具的注销的户口本

  ②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

  ③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

  以上任意其一(核原件,收复印件)。

  2、重复享受待遇或已享受其他待遇。如申请人主动提供享受其它待遇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证明享受其他待遇的文件(包括养老待遇),如退休证、基本养老金核定表等。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收原件。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符合享受职保基本养老金条件(职保养老保险缴费年限≥15年),以上任意其一(核原件,收复印件)。

  3、城乡居保办理出国定居返还个帐时,如申请人主动提供注销的户口薄(核原件,收复印件),不需填写承诺书。

  4、城乡居保死亡类情形待遇发至除配偶外的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银行账户的(非遗嘱指定继承人)的需填写,代替遗产继承证明。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登记表

  (三)有效身份证件(需提供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护照。死亡待遇发至非参保人银行账户,且法定继承人(代理人)因故不能亲自办理的需要提供。核原件,收正反面复印件。境内人员提供第二代身份证,港澳台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通行证,外国人提供护照。)。

  (四)银行存折(卡)

  1、不能提供社保卡的,提供以参保人名字在金融机构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存折或借记卡,提供存折的需提供账户页复印件,提供借记卡的需在复印件中注明开户银行全称、开户名、银行账号。

  2、参保人所有银行账户均注销的,可提供以承继人名字在金融机构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存折或借记卡,提供存折的需提供账户页复印件,提供借记卡的需在复印件中注明开户银行全称、开户名、银行账号。

  (五)代办人身份证件(可选)。

  (六)授权委托书(可选)。

  (七)境外死亡证明(可选)。

  PS:参保人在境外死亡的,核查我国驻当地使领馆出具的死亡材料或经公证的当地医院出具的死亡材料中文译本)

  三、办理时限

  自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办理流程

  申请人需使用本人手机微信操作

  第一步、微信搜索“粤省事”小程序,登录“粤省事”小程序,定位选择“佛山市”,点选择“社保”模块。

  提示:参保人第一次登录的,在登录成功之后,需要先关联社保卡。

  第二步、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第三步、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申领”。

  第四步授权登录

  第五步、按照指引办理业务。

  ①点击“城乡居民基本保险信息登记表”跳转“城乡居民基本保险信息登记表下载页面”。

  ②点击“广东省社会保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跳转“广东省社会保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下载页面”。

  ③点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办理委托函”跳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办理委托函下载页面”。

  ④点击【开始办理】按钮,跳转【办理方式页面】。

  具体页面解析如下

  1、城乡居民基本保险信息登记表下载页面

  ①点击“城乡居民基本保险信息登记表”跳转“城乡居民基本保险信息登记表预览页面”。

  ②点击邮箱地址输入框,弹出拼音(带数字)键盘。

  ③点击【确认发送】按钮,发送邮件。

  ④邮件发送成功跳转“发送成功页面”。

  2、城乡居民基本保险信息登记表预览页面

  点击右上角【返回】按钮后,即可返回上一页。

  3、广东省社会保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下载页面

  ①点击“广东省社会保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跳转“广东省社会保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预览页面”。

  ②点击邮箱地址输入框,弹出拼音(带数字)键盘。

  ③点击【确认发送】按钮,发送邮件。

  ④邮件发送成功跳转“发送成功页面”。

  4、广东省社会保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预览页面

  点击右上角【返回】按钮后,即可返回上一页。

  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办理委托函下载页面

  ①点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办理委托函”跳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办理委托函预览页面”。

  ②点击邮箱地址输入框,弹出拼音(带数字)键盘。

  ③点击【确认发送】按钮,发送邮件。

  ④邮件发送成功跳转“发送成功页面”。

  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办理委托函预览页面

  点击右上角【返回】按钮后,即可返回上一页。

  7、办理方式页面

  ①默认【本人办理】。

  ②点击【为他人办理】行,选中为他人办理。

  ③点击【开始办理】按钮,跳转【填写信息页面】。

  8、填写信息页面

  本人办理,需填写对应信息。

  为他人办理,需填写申办人、代办人证件类型、证件号以及姓名。

  ①点击【下一步】按钮,弹窗提示。

  ②点击【确认】按钮,跳转【一次性待遇申请页面】。

  9、一次性待遇申请页面

  本人办理,需填写卡类别、银行名称、开户名以及银行卡号信息。

  为他人办理,需填写与本人关系、卡类别、银行名称、开户名、银行卡号、领取人、领取人证件号码以及领取人证件类型信息。

  点击【下一步】按钮,跳转【材料上传页面】。

  10、材料上传页面

  点击“+”按钮,可通过“拍照”或“从相册选择”方式上传材料。

  材料上传完毕,点击【下一步】按钮,跳转“确认提交信息页面。

  11、确认提交信息页面

  点击【修改】按钮,跳转“一次性待遇申请页面”或“上传资料页面”。

  确认信息无误,手写签名,点击【确认提交】按钮提交。

  提交成功,跳转“提交成功页面”。

  提交失败,跳转“提交失败页面”。

  若提交失败:

  ①点击“咨询电话”,弹出“12333”弹窗。

  ②点击【重新提交】按钮,重新提交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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