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佛山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导语 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手续。详见正文。

  一、预申请

  就读于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学生,若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大学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均可进行预申请,包括但不限于:

  1、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任一学年曾获得过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和复读学生);

  2、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以及高中(含中职)、县级(或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流程

  (一)首次申请贷款

  1、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3、未进行预申请的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4、请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手续。

  ①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

  ②学生本人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原件)。

  5、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后与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并向学生发放《受理证明》,学生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由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后贷款生效。

  6、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一般在11月初由国家开发银行等经办银行统一发放。

  (二)继续申请贷款

  从2020年起,续贷学生可通过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进行续贷申请,无须到现场办理申请。建议无特殊情况(变更身份证信息、就学信息等关键信息除外)不要到现场办理,如需要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办理续贷,学生需要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现场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再进行续贷申请。

  注:学生每年至少登录2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查看或维护有关信息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佛山本地宝,对话框里回复【助学贷款】,即可获取佛山国家助学贷款2023年最新政策,网上申请入口及流程,各区办理指南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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