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积金贷款要担保吗?

导语 需要。公积金贷款属于担保贷款,贷款担保采取住房抵押的方式,公积金贷款担保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和为实现债权所需的费用。

  佛山公积金贷款属于担保贷款,贷款担保采取住房抵押的方式,公积金贷款担保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和为实现债权所需的费用。根据《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对贷款担保的规定:

  (一)抵押房产为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的,应当先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二)购买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申请人应当将本次贷款所购住房的全部份额用于贷款抵押(政策性共有产权住房除外),并按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三)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申请人应当提供其他自有住房或第三方住房作为抵押,并办理抵押手续。抵押物价值应当不低于核定贷款额度时计算的住房总价。

  抵押物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抵押人(含共同抵押人)对该抵押物具有完全处分权利,能对其进行处分;

  (二)抵押物所有权完整没有瑕疵,没有争议;

  (三)没有列入征收、“三旧”改造等范围;

  (四)能在所购住房行政区域内办理抵押。

  注意:

  (一)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被依法拆迁的,补偿的费用应当按有关规定优先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不足部分由借款人一次性还清。

  (二)在抵押期间内,抵押人应当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擅自处分,并随时接受公积金中心及受托银行的监督检查。

   (三)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应还贷款本息的,公积金中心有权依法处置抵押物。

   (四)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受托银行应当按合同的约定解除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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