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报废更新跨年度政策衔接(详情)

导语 对在2024年7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上述4类证明的个人消费者,纳入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支持范围,并计入2025年当年享受补贴次数。

  汽车报废更新跨年度政策衔接

  根据有关政策,对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上述4类证明的个人消费者,纳入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支持范围,并计入2025年当年享受补贴次数。申请人相应报废的旧车和所购买的新车应符合有关要求。

  · 申领注意事项 ·

  1.旧车:申请人所报废的符合要求的车辆,应当于2024年7月25日(含当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2.证明资料办理时间(包括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必须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

  3.补贴标准:与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一致,即购买新能源车补贴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车补贴1.5万元。

  4.申报入口:符合汽车报废更新跨年度政策衔接条件的申请人,可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微信小程序的2025年度汽车报废更新入口申报。

  5.申请人报废符合要求的新能源车,只能购买符合要求的新能源车方可申请补贴。

  6.申请人申报补贴时应提供一类银行账户,不可提供信用卡账户及二类银行账户。

  7.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申请人所购买的新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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