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商转公贷款的具体办理流程是什么?
导语 《佛山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佛山商转公贷款的具体办理流程是什么?
1.借款申请人向原商业贷款银行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后出具《商转公贷款同意书》。
2.借款人向受委托银行递交申请资料;受委托银行自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把审核资料送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3.市公积金管理部门自受委托银行送达借款人申请资料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意见,并通知受委托银行。
4.贷款申请经市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借款人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有关房屋抵押手续。
5.受委托银行向市公积金管理部门送达借款合同和抵押手续资料后,申请放款。
6.市公积金管理部门把贷款资金划到受委托银行指定的专户上,受委托银行对原商业贷款进行部分还款或全部结清。
拓展阅读:所需材料
借款申请人向受托银行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商转公贷款相关申请表格;
2.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
3.结婚证、户口簿等婚姻家庭状况佐证材料;
4.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及土地证),全额购房发票等;
5.原商业贷款银行出具的《商转公贷款同意书》;
6.有效的个人住房信息查询记录;
7.相关业务承诺书及授权书;
8.共同借款人为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应按要求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存使用证明及缴存明细;
9.其他相关材料。
受托银行受理借款申请人提出的商转公贷款申请后,应对房地产价值重新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注:共同借款人通过网上授权等途径,使公积金中心可获取符合商转公贷款申请要求的个人相关信息的(如异地缴存信息、本市个人住房信息查询记录等),则可免提交纸质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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