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禅城区最低生活保障办理指南

导语 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禅城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禅城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规定的禅城区户籍人员,可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救助。

  一、办理条件

  1、2023年禅城区城乡居民最低保障标准为1200元/人/月。

  2、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禅城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禅城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规定的禅城区户籍人员,可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救助。

  二、办理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及授权书,收原件1份;

  3、家庭收入证明,如社保清单、工资流水、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等收原件(1份);

  4、其他证明材料(如残疾证、学生的在校证明、疾病证明、租房合同等)(1份)。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镇(街道)申请进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或委托户籍所在村(居)委会代为提出申请;

  2、核对结果符合条件的,镇(街道)工作人员进行受理,并组织开展入户调查、核实、公示等,加具审核、确认意见和盖章;

  3、符合条件的委托村(居)委会通知交存折复印件及五分彩照一张,发放低保证;如不符合条件加具原因,并由村(居)委会交付办理结果。

  四、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28个工作日(未包含初审后公示时间7天和核对家庭经济状况所需时间)。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五、办理地点

  1、办理地址:

  户籍所在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①祖庙街道:佛山市禅城区朝安北路23号;

  ②石湾镇街道: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

  ③张槎街道: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一路115号华南创谷11座;

  ④南庄镇:佛山市禅城区南庄大道西4号。

  2、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六、注意事项

  1、最低生活保障金于每月20日前直接拨付到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账户。

  2、救助金发放没有指定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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