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桂新限摩区禁摩特别提示

导语 从9月1日开始,禅桂新限摩区将全面实施禁摩。那么在禁摩期间有什么其他要注意的东西呢?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禅桂新限摩区禁摩特别提示。


  中心区域禁摩与禁电同步推进

  禁电区域内合格车也不准上路

  禁摩后能不能转开电动车?在通报中,佛山市限摩办重申,佛山市同步推进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市政府2008年来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措施,禅桂新及各区中心城区划定区域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及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上路行驶。今年8月1日起,为期一年的过渡期结束,将全面禁止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列》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自2008年12月1日起,我市以下区域对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实施不予登记及不准进入行驶的措施。

  1、禅城区、南海区、佛山新城中心区域

  东至佛山一环、东平水道、佛山新城区华阳路南延线;西至汾江河、东平水道、禅西大道;北至桂丹路、佛山水道;南至佛山新城区三乐路。

  2、顺德中心区域

  以大良街道西部边界、顺德支流、鸡鸦水道、桂洲水道、容桂水道及桂畔海为界线的顺德中心城区。

  3、高明中心区域

  高明大道、荷香路、文昌路、沿江路、沧江路、文华路。

  4、三水中心区域

  西南街道中心城区北至广三高速公路,西至工业大道,南至东平水道,东至西南涌区域。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及上路行驶按照省相关规定另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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