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三水区城乡居民低保办理指南

  办事说明:三水区应该如何办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办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提交什么材料?本地宝小编为你提供三水区城乡居民低保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三水区户籍,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财产和生活状况符合本区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家庭。

办理材料

1、所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书面申报家庭人口、经济和生活状况;

3、签署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委托书。

办理流程

1、由申请人向家庭任一成员的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家庭任一成员的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核查、邻里访问、信访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3、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4、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员收入低于本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办理时限

1、由申请人向家庭任一成员的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家庭任一成员的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核查、邻里访问、信访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3、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4、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员收入低于本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户籍所属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1、每月什么时候发放?答:每月20日前发放。

2、发放到什么银行?答:通过社保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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