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条件

导语 佛山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范围是什么?佛山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条件是什么?详情请看正文

  一、调整内容

  在2012年7月1日—2015年10月31日期间,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黄标车提前淘汰的,可以享受政府奖励补贴:

(一)本细则实施前,在本市注册登记的
(二)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
(三)经查询环境保护部机动车环保网,为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
(四)车辆提前淘汰的,必须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上,且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
(五)汽车办理提前淘汰手续时,应保持车辆的完整性,不得无故私自拆除车辆配件。

  二、职责分工

  1、环境保护部门作为淘汰高污染黄标车的牵头单位,负责综合协调、定期汇总数据;负责查询车辆的环保标志、审核车辆是否属于黄标车等工作。

  2、公安部门负责审核车辆是否属于提前报废或强制报废,办理报废黄标车注销登记,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负责办理黄标车转出登记,出具《机动车转出状态查询记录》。

  三、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