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老年人优待证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凡具有本市户籍、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或常住本市的外埠老年人,可申请领取《佛山市老年人优待证》

温馨提示

外埠老年人是指非本市户籍,且连续在本市居住满6个月以上、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含港澳台老年人和老年归国华侨)。

办理材料

1、本市户籍老年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和小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一张(底色为红色);

2、非本市户籍老年人,应当提交身份证、小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一张(底色为红色)和在佛山市居住地流管服务站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

办理流程

本市户籍老年人申请领取《优待证》,到其户口所在地(外埠老人到其居住地)的居(村)委会办理。

办理时限

1、年集中办证4次,每季度办理一次,每季首月为接受办证登记时间,季末发证;

2、次申请办证,凡当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上半年)符合领证条件的老年人,可从上一年第四季度起申请办证;当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下半年)符合领证条件的老年人,可从当年第二季度起申请办证;

3、已符合领证条件,但由于种种原因逾期未办证的,可按“每季首月办证,季末发证”办理。

办理地址

  外埠老人到其居住地

  申请人至居(村)委会

  南海区: 佛山市南海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四路1号。

  咨询电话:86333651。

  顺德区: 大门居委会行政服务站 电话:22610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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