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南海区保障房申领材料

导语 南海区户籍住房困难家庭,需要提交佛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申请人和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身份证;申请人和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户口簿、结婚证;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自申请之日前12个月的收入证明等。详见正文。

  一、南海区户籍住房困难家庭,需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1、佛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原件一份,必选);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身份证(提供原件核对,必选);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户口簿、结婚证(如申请人属家庭租住的需提供),离异或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提供原件核对,提交复印件一份,必选);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住房或居住情况证明材料(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承租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提供原件核对,提交复印件一份,可选);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自申请之日前12个月的收入证明(收入证明含奖金、各类补贴或其他收入),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明其它相关证明;个体工商户的提供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核对,提交原件或复印件一份,必选);

  6、烈士遗属、因公殉职(牺牲)人员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受到区政府以上各级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公交司机以及环卫工人等提供相关证明(提供原件核对,提交复印件一份,可选);

  7、家庭资产情况及其证明材料(车辆提供行驶证和购车发票,无购车发票的应提供有资质评估机构的车辆评估报告;拥有住宅、商业、停车位并已出租的提供租赁合同)(提供原件核对,提交复印件一份,可选)。

  二、佛山市户籍新就业无房人员、来南海创新创业的港澳青年,需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1、佛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原件一份,必选);

  2、个人资产情况及其证明材料(车辆提供行驶证购车发票,无购车发票的应提供有资质评估机构的车辆评估报告;拥有住宅、商业、停车位并已出租的提供租赁合同)(提供原件核对,提交复印件一份,可选)。

  3、户口簿、毕业证书、劳动(聘用)合同用工证明、营业执照等(提供原件核对,提交复印件一份,必选);

  4、身份证(提供原件核对,必选)。

  三、在南海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家庭,需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1、佛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原件一份,企业已加具意见,必选);

  2、申请人的社保证明(原件一份,必选);

  3、申请人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异或丧偶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用工证明、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核对,提交复印件一份,必选);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提供原件核对,提交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必选);

  5、家庭资产情况及其证明材料(车辆提供行驶证购车发票,无购车发票的应提供有资质评估机构的车辆评估报告;拥有住宅、商业、停车位并已出租的提供租赁合同)(提供原件核对,提交复印件一份,可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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