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指南

导语 职工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指南

  一、提取条件

  职工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1、缴存职工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

  二、提取资料

  租住公租房

  房屋租赁合同、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租金缴纳证明、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的无房产佐证材料、婚姻状况佐证材料。

  租住商品房

  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的无房产佐证材料、婚姻状况佐证材料。

  ㈡多孩家庭租住商品房

  住房租赁合同(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租房发票、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的无房产佐证材料、婚姻状况佐证材料、亲子关系佐证材料。

  三、申报流程

  1、租赁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以及租赁商品住房提交资料到业务窗口申报。

  2、无房提取网上申报:佛山公积金无房提取网上申报指南

  四、提取额度

  1、租住公租房

  按照实际房租支出金额提取,具体按租金缴纳证明核定

  2、租住商品房

  每月提取额度不应大于月最高可提取额度

  月最高可提取额度以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核定(参考本市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计算公式:租住商品住房月最高可提取额度(四舍五入)=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

  3、多孩家庭租住商品房

  按照实际房租支出金额提取,具体按租房发票核定

  月最高可提取额度以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参考本市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月租金大于月最高可提取额度的,超出的部分不计入可提取额度。

  同一租赁时间段内一个家庭只能以一套住房申报提取

  五、提取间隔

  同一提取年度内,职工可选择按年提取或按月提取其中一种方式办理,每次提取应满足相应的时间间隔:

  按年提取,每个提取年度可申报提取一次,每次提取应间隔12个月以上

  按月提取,每月可申报提取一次,每次提取应间隔1个月以上

  六、注意事项

  1、同一提取年度内,职工符合多种租房提取情形的,只能以其中一种情形申报提取。

  2、每次提取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低于500元

  3、已申报提取的剩余额度不计入下次申报的可提取额度中。

  4、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于每年7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当年度租住商品住房、多孩家庭租住商品住房的最高可提取额度。

  5、经职工授权,公积金中心通过信息共享可获得提取材料信息的,职工无需提供相应的纸质材料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佛山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提取】,即可获取佛山公积金网上申报入口,各项提取业务办理指南,佛山公积金受理业务地址电话一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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