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三水生育登记指南

导语 需要办理生育登记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要去哪里办理呢?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办理条件

(一)受理对象:双方或一方为三水区户籍的夫妻,以及女方在三水区常住半年以上的非本区户籍夫妻。

(二)适宜办理生育登记人群及规定:

1、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在怀孕后至生育后半年内主动到办理机构办理生育登记。

2、拟借助辅助生殖技术生育的,夫妻双方可在怀孕前办理生育登记并取得生育登记证明,相关机构凭生育登记证明办理施行辅助生殖技术手续。

3、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均未生育子女,拟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拟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4、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


办理材料

1.《广东省生育登记表》(可在办理机构领取并填写)收原件2份;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簿(验户主页和夫妻个人页,若身份证住址与户口本不一致的,必须同时提交身份证和户口簿),结婚证(任一方即可),验原件;

2.含预产期的妊娠诊断证明(拟借助辅助生殖技术生育的和本胎次已生育的除外),验原件;

3.出生医学证明(已生育的需提供),验原件;

4.小孩的户口簿(不能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的需提供),验原件;

5.女方的居住证(夫妻双方均为非三水户籍,女方在三水区常住半年以上的需提供),验原件;

7.死亡证明书(丧偶再婚的需提供),验原件;

8.宣告死亡的判决(原配偶宣告死亡的需提供),验原件;

9.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再婚夫妻需提供),验原件;

10.计划生育手术证明书或病案材料(曾流产的或引产的需提供),验原件;

11.收养证(依法收养子女的需提供),验原件;

12.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授权委托书收原件);

13.承诺书(无法核实夫妻双方婚育情况的需提供,收原件)

注:夫妻双方如有涉外、涉军或双方均为省外户籍的,以上材料需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广东省生育登记表》、授权委托书、承诺书收原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出申请;

2.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接收审核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受理要求的,由窗口工作人员打印受理回执,办事人留存联交给申请人。对于材料不齐不符合受理要求的,需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齐的全部资料;

3.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业务规则审核,对生育登记材料齐全,经核实婚育情况无误的,应自受理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办理生育登记,并出具《广东省生育登记证明》;对不符合登记条件或所提交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不予办理生育登记并出具《广东省不予办理生育登记通知书》,相关材料流转到受理的行政服务中心;

4.行政服务中心收费发证窗口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结果物并签收,需申请人签收送达回执的,需把送达回执送回审批镇街留存。

办理部门及地址

1.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

2.白坭镇行政服务中心:白坭镇府前路23号

3.大塘镇行政服务中心:大塘镇大兴大道中96号

4.云东海行政服务中心:三水区云东海大道大学路云东海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二楼

5.芦苞镇行政服务中心:芦苞镇龙坡一路1号

6.乐平镇行政服务中心:乐平镇府前路1号

7.西南街道行政服务中心:西南街河口车仔路18号

8.南山镇行政服务中心:南山镇迳口侨新路行政服务中心大搂

咨询查询1.西南街道行政中心地址,西南街道河口车仔路18号电话:87618789

2.云东海街道行政中心地址,云东海街道大道大学路电话:88527669

3.白坭镇行政中心地址,白坭镇府前路23号电话:87563020

4.乐平镇行政中心地址,乐平镇府前路1号电话:87392629

5.芦苞镇行政中心地址,芦苞镇华农路1号电话:87254688

6.大塘镇行政中心地址,大塘工业园兴塘路9号电话:87293371

7.南山镇行政中心地址,南山镇侨新路十一号水利所大院 电话:87210774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1.《广东省不予办理生育登记通知书》需签收送达回执

2.生育登记需申请对象夫妻双方户籍地审核,实际审批过程中涉及到各区/市对生育登记的申请资料要求不一致情况,故非我区户籍的申请对象需按其户籍地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以确保审核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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