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积金租房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所需材料(政策调整前):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还需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租金缴纳证明等;租住商品住房的:还需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等。详见正文。

  最新调整:

  2021年7月1日起,佛山市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将实施全面网上申报,大厅业务窗口不再受理此类申请(持非居民身份证的职工除外)

  2022年7月1日起佛山公积金租房提取实施全面网上申报.

  2021年4月20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关于调整我市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于7月1日起实施。

  根据征求意见稿提出,租房提取的材料为:

  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租金缴纳证明。

  2、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提取人及其配偶在本市的无房产证明。

  PS:对比此前政策,租住商品住房简化了办事材料和流程,无需提供备案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只需提供提取人及其配偶在本市的无房产证明


  佛山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所需材料:

  ㈠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1、提取人的身份证(持非居民身份证的职工提供缴存登记的证件);

  2、提取人本人的银行账户;

  3、《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

  4、房屋租赁合同;

  5、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租金缴纳证明;

  6、结婚证(已婚须提供);

  7、提取人及其配偶在我市的无房产证明(持非居民身份证的职工须提供)。

  ㈡租住商品住房

  1、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已全面实施网上申报。持居民身份证的职工须通过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服务渠道办理业务,无需提供任何资料

  2、持非居民身份证的职工需至业务窗口办理,以下资料为业务窗口办理时须提供:

  ①提取人缴存登记的证件;

  ②提取人本人的银行账户;

  ③《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

  ④提取人及其配偶在我市的无房产证明;

  ⑤结婚证(已婚须提供)。

  关于银行账户:

  住房公积金使用提取的资金通过银行自动划拨的形式进行,因此职工提供的银行账户必须有效、准确、安全,目前已开放端口的银行账户有: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佛山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租房提取】,即可获取佛山公积金租房提取网上申报入口及流程,以及相关问答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