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积金转移指南(市内+市外)

导语 公积金是可以在不同城市办理转移的,想让公积金跟着自己走天下,马上教你怎么做,不需回转出地申请啦!就是这么简单快捷!

  温馨提示: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到新单位工作时,需由新单位提请办理职工个人明细转移才能继续缴存。

  申报资料及要求:

  一、同城转移

  (一)单位为职工办理转移:

  1、单位填报《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一式二份),办理批量转移的(2人及其以上),请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不能代办,且必须同时办理委托扣缴):

  1、身份证;

  2、填写《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一式二份);

  3、签订《委托扣缴住房公积金协议》(一式二份);

  4、本人的银行账号。

  二、异地转移——异地转入

  在佛山市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6个月以上的职工可提出申请。

  (一)职工本人办理:

  1、身份证;

  2、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委托单位经办人办理:

  1、《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办理批量异地转入的(2人及其以上),请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2、职工填写并签字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3、经办人身份证。

  三、退役军人原部队住房公积金转入

  (一)职工本人办理:

  1、身份证;

  2、填写《退役军人住房公积金转入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3.《军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表格。

  (二)委托单位经办人办理:

  1、《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

  2、职工填写并签字的《退役军人住房公积金转入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3、《军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表格;

  4、经办人身份证。

  注:退役军人住房公积金转入业务目前只支持线下办理,待开通网上申报渠道后,将实现全程网办。

  四、异地转移——转出市外

  缴存单位办理职工个人账户封存后,职工到转入地(市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理地点: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2座

  咨询电话:0757-12329、1234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

  注:周五下午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和咨询

  佛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地址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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