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三水区婚姻登记指南(材料+地点+上班时间)

导语 佛山三水区婚姻登记如何办理,夫妻双方都是外地户籍可以在三水登记结婚吗?佛山本地宝小编为您解答!

  一、办理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性年满22周岁,女性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其中一方为三水区户籍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因此,双方是外地户口的不能在我区办理结婚登记。

  二、办理资料

  (一)结婚登记双方均为国内居民

  1、本人的户口簿(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卡原件和有户籍地址的户口簿首页,首页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由婚姻登记处提供)。

  (二)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章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双方均无配偶;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当事人申请登记结婚必须满足以上四个条件。

  2、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

  一、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此声明由婚姻登记处提供样式,可在婚姻登记处填写并签名);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二、办理结婚登记的出国人员、华侨应当出具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三、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市民可根据自己的身份,提供以上材料,即可到三水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

  三、注意事项

  1、当事人持有的护照必须是有效护照;

  2、当事人提供的任何证件、材料必须同时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材料,同时必须完整无误,涂改无效。

  3、内地居民在港澳台地区依当地法律登记结婚,当事人回内地后可以直接使用香港核发的结婚证,无需再到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办理登记。在香港登记结婚的这段婚姻没有经过法律程序终止的情况下,不能再到内地婚姻登记机关再重新登记结婚。

  四、办理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三水区西南街道康乐路25号

  受理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17:00。

  周六上午及1月1日、5月1日、10月1日当日为群众办理已预约的婚姻登记业务,如当日没有预约,婚姻登记处将不对外办公。

  2018年5月20日开通婚姻登记预约登记服务地址(如果没有预约业务,将不对外开放)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佛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结婚】可获佛山结婚登记预约入口、预约查询入口、结婚登记指南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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