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佛山顺德区社会抚养费标准
导语 近日,佛山市顺德区公布了2018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快跟着佛山本地宝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顺德区2017年全区城镇常住居民、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2018年7月3日起,顺德区居民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计算基数如下:
在顺德,社会抚养费具体怎么收?一起来看看——
以顺德区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或农村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算基数,确定社会抚养费计算方法如下:
(一)城镇居民(常住居民)注意
超生1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征收149643元;
本人2017年实际收入高于49881元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1倍加收社会抚养费;
超生2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1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居民(常住居民)注意
超生1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征收95754元;
本人2017年实际收入高于31918元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1倍加收社会抚养费;
超生2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1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一方属于城镇居民(常住居民),另一方属于农村居民(常住居民)的,分别按照城镇居民(常住居民)和农村居民(常住居民)的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实施时间
以上征收标准从2018年7月3日起执行。 2018 年1月1日起至2018年7月3日前违法生育尚未处理的,按照本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