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怎么申请公租房
导语 在南海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租房吗?怎么申请?在哪里申请?佛山本地宝小编为您解答!!
申请条件
在南海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需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在南海区居住。
2.申请时家庭(人均)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个人)资产等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南海区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4.申请人在南海区有稳定工作,申请时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有缴纳社会保险费;
从事个体工商业、自由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可不提供劳动合同,但应提供营业执照、完税证明或其他收入证明。
申请资料
1.佛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原件一份,企业已加具意见,必选);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住房或居住情况证明材料(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承租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有工作单位的,提交所在单位的住房分配情况证明;其他情况的,提供相关居住状况证明)(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必选);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自申请之日前12个月的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含奖金、各类补贴或其他收入),自申请之日前12个月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未就业的提供相关证明;个体工商户的提供营业执照和自申请之日前12个月个人所得税及相关缴税凭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必选);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必选);
5.计生证明(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必选);
6.劳动(聘用)合同(或单位工作证明)(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必选);
7.社保证明(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必选);。
8家庭资产情况及其证明材料(车辆等)(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可选)
9.如符合积分落户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家庭申请的提供《入户卡》 (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可选)。
申请地点:
各村(居)行政服务中心
申请流程:
办理时限
村居受理(自收到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镇街初审(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2个工作日),区局复审(自收到复审材料之日起12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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