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佛山积分入户办理流程

导语 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市民,持居民身份证、有效居住证及其他相关资料上传市积分系统,或前往其实际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新市民积分制服务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申办条件

  持本市有效居住证,在我市连续按月缴纳1年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期间保持参保状态的新市民,可在其居住地申请积分入户(不含港澳台居民),或者登录市积分系统进行网上自助申请。

  申办资料

  需提供有效的居住证、在我市连续按月缴纳1年社会保险相关社保证明(申请期间保持参保状态)。

  新市民们如有其他相关的加分材料,就能积分更高,入户的可能性更大。其他加分材料包括:学历证书、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不动产证明、专利发明证书、投资纳税凭证、获奖证明、社会贡献证明、卫生防疫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特定工作服务证明等。

  申办流程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市民,持居民身份证、有效居住证、户口本及计分指标佐证材料一次性上传市积分系统,或前往其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新市民积分制服务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二)区新市民服务管理部门于每季度对全区或镇(街道)按申请人所得积分高低进行排名,并将排名结果在佛山新市民服务信息网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区或各镇(街道)根据入户指标数和积分高低确定入户名单,最终确定的积分入户名单抄送同级公安机关和市新市民服务管理部门。

  (三)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新市民,自入户卡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凭入户卡及身份证等材料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入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入户资格。

  (四)符合积分入户条件的新市民,可以入户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办理入户手续时必须要出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集体户(集体户的管理按市公安局有关规定执行)、政府提供长期租住的公共租赁房屋(产权属政府)、经行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个人合法产权租赁住宅房屋(须经房屋合法产权人同意),或与亲友搭户。符合入户条件的人员(含入集体户的人员),可申请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同时办理随迁入户手续。

  网上申报

  1、佛山新市民服务通(网页版)网址:https://xsmfw.fslgb.gov.cn/fsxsmfwt/

  2、通过“佛山新市民服务通”微信小程序—点击“积分服务”栏目,进入佛山新市民自助申报平台。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佛山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积分入户】,即可获取佛山新市民积分入户最新消息,网上申请入口,入户名单公示,模拟测评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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