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是什么?

导语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一、申领条件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特别说明

  按最新文件规定,除超龄人员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失业保险的申领人员外,失业人员可先申领失业保险金,再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

  二、发放标准

  1710元/人/月

  从2021年12月1日起,佛山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900元/月

  佛山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现行规定最低工资标准×90%。因此,佛山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符合定期失业金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每月可领取失业金:1900元x90%=1710元/月,比原来多领162元。

  三、领取期限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根据参保人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的。

  1、缴费年限1至4年的,每满1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

  2、缴费年限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

  3、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佛山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金】,即可获取佛山失业保险金网上领取入口、申领流程,发放标准等相关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