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申请流程

导语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登陆佛山扶持通平台进行网上申请,上传申请材料;也可以向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一、网上办理流程:

  登陆佛山扶持通进行网上申请。

  申请网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佛山扶持通】

  第一步 网上申报。

  进入佛山扶持通网站后,在搜索框中搜索“基层就业补贴”,然后点击右侧“申报”按钮。



  第二步 网上预审。

  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

  ①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通过预受理;

  ②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在系统进行退回操作,预审结果将会以短信形式通知或可通过登陆本平台查看。

  第三步 复核。

  通过预受理的,复核人员对材料进行复核,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提交上一级审批。

  第四步 终审。

  区或镇(街)人社部门对预审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终审,并公示5个工作日。审批人按要求在《基层就业补贴汇总审批表》加具审批意见。

  第五步 划拔。

  区或镇(街)人社部门按国库集中支付要求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资金拨付。

  二、窗口办理流程:

  ①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②受理审核。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并通过高拍仪录入系统,即刻作出受理决定。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在《基层就业补贴申请表》上加具审核意见,提交上一级复核;

  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材料不齐的,当场出具《行政审批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

  ③复核。

  复核人员对材料进行复核,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在《基层就业补贴申请表》上加具复核意见,提交上一级审批。

  ④审批。

  对受理审核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批,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基层就业补贴汇总审批表》加具审批意见,并报财政部门核定拨付。

  ⑤公示。

  审批人员须在公示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的形式送达申请人。

  ⑥核定划拔。

  财政部门对《基层就业补贴汇总审批表》进行核定,核定无误的,将资金划拔至申请单位账户,人社部门跟踪并记录资金划拔情况。

  *具体办理以经办机构要求为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佛山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就业补贴】,即可获取佛山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网上申请入口,申请指南,材料下载入口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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