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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户口迁入办理指南 [查看全文]
更新时间:2018-07-12 20:07:23
办理条件

市内迁移、市外准入条件

(一)录用、招聘、调动人员入户

(二)在我市兴办实体、公益事业入户

(三)在我市常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入户在我市经商、就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市内有固定居住地,且符合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入户。

(四)购房入户

(五)直系亲属投靠入户

(六)随军家属入户

(七)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入户

(八)学生入学、毕业分配及毕业、退学、休学回原籍入户

(九)收养小孩入户

(十)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假释、保外就医人员入户

(十一)华侨、港澳台同胞定居入户

(十二)出国(境)已注销户口人员回国(入境)恢复户口

(十三)省、市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由本市安置、入户的其他人员入户

(十四)上述市外准入条件中,凡是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人员及政策外生育的子女,从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办理迁入。

佛山户口迁入办理条件

办理流程

1、申请迁入

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

2、审核审批

公安机关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不批准的,同时通知申请人。

3、办理迁入

申请人持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入户地址户口簿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办理地点

佛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人口管理科 电话:83329376

禅城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电话:12345

南海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电话:86297604

顺德区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户政中队 电话:22835307

佛山市公安机关各级户政窗口地址及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30

办理时限及费用

佛山户口迁入办理时限

办理迁入手续的材料齐全当场办结,部分需要进行审批的,审批最长时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佛山户口迁入办理费用

户口迁移证:4元/证

居民户口簿:10元/本

集体户口簿:40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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