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未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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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途
佛山未婚证明办理指南 [查看全文]
更新时间:2014-09-16 13:39:39
办理条件

1.佛山市户籍居民,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2.婚姻状况为未婚、离异或丧偶。

办理材料

1、《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声明书》;

2、本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注:除了以上材料外,军人仍需出具《军官证》等军人身份证件,华侨、外国人提供有效护照,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提供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佛山未婚证明办理材料(未婚人士)

佛山未婚证明办理材料(离婚人士)

佛山未婚证明办理材料(丧偶人士)

办理流程

1、提交办理材料;

2、婚姻登记机关予以受理;

3、申请人填写《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声明书》;

4、办理机构为申请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办理地址

温馨提示: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由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军人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由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受理。

禅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禅城区五峰四路25号中国建设银行侧

电话:82028881 82028880

南海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南海区桂城南新四路1号

电话:86239592

顺德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

电话:22835526

高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东华路88号

电话:88823630

三水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三水区西南康乐路32号102

电话:87736972

佛山各区结婚登记处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早上8:30-12:00,下午2:00-5: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禅城区各婚姻登记处地址和电话

南海区各婚姻登记处地址和电话

顺德区各婚姻登记处地址和电话

三水区各婚姻登记处地址和电话

高明区各婚姻登记处地址和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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