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三水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是什么?

导语 符合相应条件且户籍与居住地均在三水区内的60岁以上的散居居民(革命伤残军人不受年龄限制)。详见正文。

  佛山三水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户籍与居住地均在三水区内的60岁以上的散居居民(革命伤残军人不受年龄限制)。具体分为A、B两大类共13类群体:

  一、A类服务群体包括

  1、在册救济“三无”孤老、“五保”老人。

  2、低保户里的孤老。

  3、低保户里60岁以上的独居或仅与残疾子女生活的老人。

  4、低收入孤老(月收入≤800元)。

  5、低收入(月收入≤800元)的70岁以上的独居或仅与残疾子女生活的老人。

  6、民政、社保代管退休人员中月退休金800元以下,60岁以上的独居及生活自理困难的老人。

  7、优抚对象孤老。

  8、市级以上劳动模范。

  9、1-4级革命伤残军人。

  10、100岁以上老人。

  11、离休干部。

  12、计生特殊困难家庭中的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以及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合法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

  二、B类服务群体包括

  13、90-99岁老人(不包含已符合A类群体条件的人群)。

  备注:孤老是指年满60周岁,无子女且无法定赡养人,符合农村三无和城市五保供养条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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