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积金缓缴企业怎么补缴?

导语 住房公积金缓缴到期后,企业须在3个月内(即2023年3月31日前)按照应缴月份先后次序完成补缴。

  佛山公积金缓缴到期后企业如何补缴?

  一、补缴时间

  住房公积金缓缴到期后,企业须在3个月内(即2023年3月31日前)按照应缴月份先后次序完成补缴。

  二、补缴方式

  1、自主汇缴

  在缓缴期间,缴存职工和缴存金额均无变化的,可一次性或分多次以自主汇缴方式进行补缴;

  缴存职工或缴存金额有变化的,须在办理变更业务前先完成之前月份的补缴,然后在办理变更业务后继续办理变更当月及之后月份的补缴。

  2、委托扣缴

  在缓缴期间,缴存职工和缴存金额均无变化的,自缓缴到期后的下一个委托扣缴日(即2023年1月25日)开始恢复委托扣缴,扣缴金额为所有补缴月份的应缴金额扣缴当月的应缴金额之和

  扣缴成功的补缴完成,恢复常态化汇缴;扣缴不成功的,管理中心于每月5、15、25日发起补扣缴,2023年3月31日前补扣缴成功,均视为补缴完成,补扣缴仍不成功的,视为企业欠缴住房公积金。

  企业还款计划与上述委托扣缴规则不一致,或缓缴期间企业缴存职工、缴存金额有变化的,须在委托扣缴日前,通过网上服务大厅申请暂停委托扣缴,以自主汇缴方式进行补缴,补缴完成后再恢复委托扣缴。

  三、提前补缴

  企业经济状况好转,申请提前结束缓缴的,自申请提前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参照上述指引进行补缴。

  四、员工离职、退休

  缓缴和补缴期间,职工因离职、退休等需办理账户转移或销户提取的,企业应先为其完成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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