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灵活就业人员申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导语 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设立、转移、封存和调整,均与在岗职工一样的制度和规定。相关业务可以通过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申报。

  佛山灵活就业人员申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一、办理条件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不受聘于任何单位,自我管理的个体劳动者。

  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设立、转移、封存和调整,均与在岗职工一样的制度和规定

  二、所需材料

  (一)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设立(必须同时办理委托扣缴)

  1、身份证

  2、填写《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一式二份)

  3、签订《委托扣缴住房公积金协议》(一式二份)

  4、本人的银行账号

  (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个人账户封存(必须同时终止委托扣缴)

  1、身份证

  2、填写《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一式二份)

  3、签订《委托扣缴住房公积金协议》(一式二份)(用于解除委托扣缴)

  (三)同城转移(申报灵活就业人员)(必须同时办理委托扣缴)

  1、身份证

  2、填写《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一式二份)

  3、签订《委托扣缴住房公积金协议》(一式二份)

  4、本人的银行账号

  (四)年度缴存调整(以往未办理委托扣缴的灵活就业人员须同时办理委托扣缴)

  1、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一式二份)

  3、签订《委托扣缴住房公积金协议》(一式二份)(原未办理委托扣缴的须提供)

  4、本人的银行账号(原未办理委托扣缴的须提供)

  (五)汇缴未缴月份住房公积金

  情形一:除情形二外的其他情况,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新增、缴存调整等业务办理,汇缴以往未缴月份住房公积金。

  1、填写《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一式两份)

  情形二:灵活就业人员在异地缴存,或在同城的其他单位缴存,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汇缴以往未缴月份住房公积金。

  1、填写《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补差额)》一式两份

  2、书面情况说明(该说明无固定格式,说明具体办理事项并签名确认)

  三、办理流程

  (一)线上办理

  办理网址https://wsfw.fsgjj.foshan.gov.cn/netface//login.do

  1、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设立: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查询与申报”→点击登录页面底部的“灵活就业人员申报”栏目申报。

  2、灵活就业人员封存: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查询与申报”→由职工本人通过人脸识别的方式登录个人网厅→点击“我要办理”→在“账户封存申请”栏目申报。

  3、同城转移(申报灵活就业人员):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查询与申报”→由职工本人通过人脸识别的方式登录个人网厅→点击“我要办理”→在“申报灵活就业人员”栏目申报。

  4、年度缴存调整: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查询与申报”→由职工本人通过人脸识别的方式登录个人网厅→点击“我要办理”→在“汇缴调整”栏目申报。

  5、汇缴未缴月份住房公积金: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查询与申报”→点击登录页面底部的“灵活就业人员申报”,或由职工本人通过人脸识别的方式登录个人网厅→点击“我要办理”→在“申报灵活就业人员”或“汇缴调整”栏目申报。

  (二)线下办理

  提交材料申请→受理审查→领取结果。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2座

  咨询电话:0757-12329、1234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

  注:周五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和咨询

  佛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地址一览

  四、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

  1、承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2、一般情况下,即报即办。

  3、每月的24日前(含24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

  五、注意事项

  1、委托扣缴在途期间不允许变更和解除委托扣缴协议,因此灵活就业人员如需变更和解除委托扣缴协议,需在非委托扣缴在途期间申报。

  2、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等线上服务渠道办理业务,以节省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3、请确认个人账户已缴至应缴月份后再办理封存。

  4、核算完上年度工资后即可申报,可选择在全年任一月份申报并调整,一年原则上只能调整一次。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新设立账户或申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的,在当年度不能申报调整。

  5、上述业务必须灵活就业人员本人办理。

  6、提供的申报资料应为原件。

  7、相关表格下载和填写图例,详见:《住房公积金业务表格下载和填写图例》。

  六、常见问题

  1、是否可以代办?

  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设立、灵活就业人员封存、转移(申报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调整、灵活就业人员委托扣缴(包括签订、解除、变更)不可代办。

  2、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与单位为员工缴存和享受待遇方面是否有区别?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其工资基数、缴存比例等的规定,与单位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一致。但灵活就业人员需同时缴存个人部分和单位部分,即全部由个人出资缴存。

  只要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提取的条件,可按规定和手续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而在贷款方面,在我市购房并符合贷款办法规定和条件的,也可按规定和手续到承办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灵活就业人员发现申报有误,应如何更正已申报的业务?

  本人持身份证、书面情况说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窗口申报更正。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佛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灵活公积金】,即可获取佛山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业务网上申报入口,各项业务办理指南,线上网点预约入口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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