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南海区人才公寓申请条件是什么?
导语 申请条件:除了南海区认定的一至七类人才外,各镇(街道)可自行制定人才公寓入住申请标准。
▶最新房源:
2022年首批人才公寓有建方寓(怡海路店)、宏盛公寓、坚美悦公馆、深业旗山雅苑四个项目共188套房源,覆盖桂城、九江、大沥、里水四个镇街。
▶申请条件:
除了南海区认定的一至七类人才外,各镇(街道)可自行制定人才公寓入住申请标准。
一、桂城街道:
在桂城街道工作的各类型人才,所在企业(单位)在桂城街道已进行工商注册和税收登记,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根据人才公寓房源情况,可以个人名义申请人才公寓: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①经南海区认定的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期限的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桂城街道缴纳社会保险;
②经桂城街道认定的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期限的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桂城街道缴纳社会保险。
③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才(含毕业年实习期)。
2、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不属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里水镇:
1、人才公寓分配对象:
南海区认定评定的一至七类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期限的劳动(聘用)合同,并在里水镇缴纳社会保险。
依据镇产业发展及人才需求,符合以下条件的:
①非里水户籍;
②本科及以上学历;
③获得镇级以上政府的表彰奖励;
④区级以上或镇政府招商引进的重点项目的管理人员;
⑤有需求的科教文卫领域的业务骨干(向用人单位申请,审核后报主管部门批准);
除第一、二条为必要条件外,符合三至五条任意一条均可申请里水镇的人才公寓。
2、其他要求:
①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不属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②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南海区内无自有住房。
三、九江镇: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经南海区认定的1-7类人才;
2、经九江镇行业协会、人社、经发部门共同自主认定的人才;
3、当年度应届大专以上毕业生;
4、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不属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大沥镇:
在大沥镇范围内工作的各类型人才,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根据人才公寓房源情况,可以个人(家庭)名义申请人才公寓: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①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才。
②取得助理级及以上专业资格或具有高级技工以上职业技能资格的人才。
③虽不具备相关学历或职称(职业资格)条件,但申请之日前一年内获得大沥镇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表彰(通报表扬)的人才。
2、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聘用)合同(应届毕业、已办理暂缓就业的大学生或申请之日起前三个月内到本区就业的人才可在入住之日起六个月内补正式的劳动合同)。
3、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不属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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