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计算方法

导语 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补贴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三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根据统一标准计算;基础养老金补贴:累计缴费满15年的,每满1年每月加发1元基础养老金;参保人累计缴费15年以上的,超过15年的参保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加发3元基础养老金。详见正文。

  佛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计算方法

  答: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补贴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三部分组成。

  1、基础养老金:根据统一标准计算。

  2、基础养老金补贴:参保人在办理城居保养老金申领手续前累计缴费满15年的,其在佛山市按期连续缴费(含延缴年限)每满1年每月加发1元基础养老金;参保人累计缴费15年以上的,超过15年的参保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加发3元基础养老金。

  3、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执行)。

  温馨提示

  佛山城乡居保养老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其中,制度实施时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由于没有个人账户的积累,其养老金待遇只有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现时的标准为300元/月;个人帐户养老金为个人帐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按国发〔2005〕38号文规定的计发月数)。

  从2014年7月1日起,佛山市实行一次性补缴城乡居保保费的政策。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一次性补缴后,可以重核相关待遇。其中,制度实施时年满60周岁的参保人的养老待遇将变成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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